母亲一在嘱咐女儿:“今晚你和男友出去,务必要在十点以前回家。”
“可是,我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女儿不满的回答。
“就因为你不是小孩子了。”
女儿因为不再是小孩子了,所以不可以跟男朋友出去到太晚。大家一想原因就知道为什么。这个道理很简单,大家在生活里面一定也经历的到。身份一旦不同,行为上也一定有相应的改变。也许,你从单身变成已婚人士,也许你变成为人父母,又或许你变成主管,或是公众人物。只要身份一变,行为上自然需要调整。信徒生活也是一样。一旦成为基督徒,你就开始了新生命。这个新身份就意味着新的价值观,新的生活方向,当然也就免不了新的行为准则。
生命的改变和我们的新身份是分不开的。我们的新身份,我们的基督徒身份是怎么得来的?保罗说,我们借着主耶稣基督的名,和靠着圣灵,我们洗净了,圣洁了,称义了。首先,洗净指的是神把我们的罪一次过完完全全的除去。就好像脱胎换骨一样。不管以前如何,从此以后就是重新开始。你可以把这过程想象成一个重生。你也可以想象成死了又复活一样。其次,圣洁指的是神把我们如今分别为圣,我们的生命从此要用来做神圣的用途。不管是你的肉体也好,生命的追求,奋斗,努力也好,甚至是你跟别人的关系也好,从此也都要成为圣洁。你可以想象成把自己当作活祭献给上帝。你也可以想象你的生命从此就是为主征战,为主奔跑,为主服侍,为主牺牲。最后,称义指的是神把我们的关系和好了。我们跟上帝是什么关系?从创世记亚当开始,我们人跟上帝就是一个孩子跟父神的关系。而称义就是说我们跟神父亲孩子的关系已经和好了,正常化了。神的孩子的身份,是尊贵,荣耀的。作为神的儿女也就意味着我们是继承神那永不朽坏的基业的后裔。我们带有神的能力,神的权柄,我们甚至要审判世界,审判天使。你可以看到使徒们以耶稣的名医病,赶鬼。在历史里面,基督徒废除了奴隶制,尊重女权。如今,信徒继续在环保,善心,人权等等领域上奋斗。这都是在体现神的孩子的身份。总而言之,圣父借着圣子,通过圣灵,把我们洗净,分别为圣,称义,使我们得着一个不再一样的身份。我们也因为这样的身份,活出一个不再一样的生命。教会又是用什么具体方式来让我们体会这点呢?我们来看一段圣经。
太3:13-17
的确,教会就是以洗礼的礼仪来具体的表明神在信徒身上所行的洗净,分别为圣,称义。我们因为与主联合,所以也同样成为神的孩子。洗礼是一个具体的方式让我们知道我们洗净了,也尽了全部的义。从此以后,我们就跟耶稣一样生命就是顺服上帝的旨意。这个道理是可信的。新的身份,新的生活方式。而保罗就是以这个神学框架来应对歌林多教会所出现的问题。
歌林多教会有弟兄姐妹在法律上互相控诉。这为什么是问题呢?让我们来明白一些重要的历史背景。首先,这里所指的纠纷并不是严重的刑事犯罪(criminal offences)。在这里的纠纷是我们律法上所谓的小额索偿(small-claims)的问题。所以,在这里任何一方并没有严重的犯罪行为,而是一些意见不和之类的事。这第一点我们要分得很清楚。这个不同点,就影响了下一个重点。那就是虽然当时的罗马政府的刑事法庭还算公义,因为罗马帝国算是一个有纪律,有文化的国家。(参罗马书13:1-7)可是来到地方行政法官的时候,往往因为有钱人的赞助(patronage)和各种特权阶级(vested interest)微妙关系,地方法官难免嫌贫爱富。富有的人跟有社会地位的人跟这些地方政府官员都有密切的彼此来往,彼此依靠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因此,有钱有势的社会人士可以利用他们跟地方法官的交情来欺负那些贫穷的弱者。所以,地方法院和罗马刑事法院是在正直无私的评价上是有天壤之别的。
我们明白了历史背景就能清楚的分析歌林多教会这里出现的问题。很明显的,教会里面一些有钱有权势的信徒在借用他们和地方行政法官的关系,以政治司法制度的手段告状教会里面贫穷而没办法攀关系的信徒,从而得到自己的利益。因为这样,我们可以明白这不是一个保罗偏好基督徒的,爱管闲事的事情。追根究底,这是一个不公义,仗势欺人的问题。保罗以三方面劝勉他们。
第一,如果主内弟兄姐妹有纠纷,就应当找一个公平的审判官来裁决。很肯定的当时的地方行政法官不适合做这个。他们是嫌贫爱富的法官,很难秉公办理。还有,就是他们不是信徒。因此他们不会在乎教会的合一,为了达到取胜的目的,一定不择手段,口无遮拦,最终破坏关系。但是,如果有信徒领袖来做审判,一来他们追求公义,二来他们也会顾及主内弟兄姐妹往后的关系。神的孩子的身份带给我们审判的权力。从旧约摩西选智慧人为长官(申1:9-17)到末日耶稣得荣耀掌权审判世界,我们要意识到因为上帝是公义的,我们做孩子的也自然是公义的代言人。当然,在初期教会艰苦挣扎存活的时代,在恶势力虎视眈眈的境况,家丑不可外扬是很重要的,能自己解决纠纷,避免外人参与最好。上帝既然使我们称义,我们就应该活出神的孩子的身份,以公义解决问题。
第二,主内弟兄姐妹可以避免纷争,就应该尽量避免。刚才已经提到,这里的情况是指小额索偿的纷争。所以,为了一些小利益,就彼此告状就是大错。弟兄姐妹之间斤斤计较,利益看得比关系还要重要是不可取的。我们基督徒是分别为圣的。我们的生命,一切物质都属于上帝,为要彼此相爱,彼此服侍。如果这样,小事情上有时吃亏,有时受欺,可是神的国得以建立,那又何必耿耿于怀,是不是?相反的,我们决不能象一些歌林多信徒一样,因为有社会地位或其他优势,利用这些去亏负,欺压别人。有些人以为,只要是他的权利(right),他就有资格,也很应该尽量利用他的权利来谋取最大的利益,别人损失是别人的事。象一些主管要他的下属什么都替他做。我们明白的分别为圣的身份,就当了解权利是上帝赐的,我们用权力来做主工,往往法反而是去帮助弱小的。
第三,不公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無論是行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心的、醉酒的、辱罵人的或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这也就是为什么神要洗净我们,因为我们不能带着罪进入天国。我们因着神的恩典,得着新的开始,让我们遵行神的道,远离那罪恶的道路。
今天的经文我们如何应用呢?我国的司法制度还算公正清廉。只要我们遵守国民的职分,信徒的呼召,继续提倡社会公益,我们仍然可以利用国家的政府人员来解决有时一些难缠棘手的问题。可是作为一个圣徒的群体,我们不可唯独推卸责任。作为教会领袖,我们要追求公义和智慧,在适当的时候能够做出良好的裁决。作为教会会友,我们向往和平,彼此忍让,建立爱的关系,那么也就纷争少,好见证多。最后,个人生命要不断改变。像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叶子总不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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